通 知
作者: 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02-27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江西省普通高等教育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景德镇陶瓷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办法》(陶大发〔2021〕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请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学生,到新厂校区经管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211室,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至4月10日。
二、申请材料:
1.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小二寸蓝底相片2张;
3.学位论文一篇(须要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及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30%);
4.艺术类学员需提交与论文对应的作品。
三、其他:
1.因学位论文需通过教育部二次审核,请各位同学在提交学位论文前按要求对论文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修改完善,并请指导老师再次审核签字。未达到要求者,不能申请学位。
2.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3367595@qq.com;
3.逾期未办理者按自动放弃论处。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微信同号):13507984598
景德镇陶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