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
作者: 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1-08-30 点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

 

       (受权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828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113日在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华网北京20048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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