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
实施方案(2018-2020)
前言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称“研培计划”)是《国家“十三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任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称“非遗”)保护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该计划旨在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高校的学术和教学资源支持,通过组织非遗项目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到高校学习专业知识、研究技艺和技术、开展交流研讨与实践,提高传承实践能力,促进非遗的可持续发展。
自2015年实施以来,研培计划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全国80余所高校举办研修、研习、培训390余期,培训学员1.8万人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了本地区研培,全国参与人数达到5.6万人次。研培计划有效地帮助传承人群增强了文化自信和传承实践能力,提升了非遗保护传承水平;丰富了非遗保护的举措,激发了非遗传承的活力,促进了非遗与现代生活的融合;密切了院校与地方社区的联系,促进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增强了高校的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能力。同时,研培计划在增加城乡居民就业、促进精准扶贫、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要求,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未来3年内共同实施研培计划,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覆盖更多非遗门类,惠及更多传承人群,推动非遗的当代实践,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
为保障研培计划有序实施,发挥更好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增强文化自信,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丰富参与院校的学术和科研积累,完善相关学科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
(二)工作原则
1.遵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原则和要求。
2.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注重弘扬非遗的当代价值,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
3.尊重传统文化和民族习俗,尊重非遗项目的基本文化内涵。
4.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尊重传承人群保护、传承、发展和再创造的权利。
5.重视青年人在实现非遗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注重保持和扩大传承人群。
(三)工作任务
2018年至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约100所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单位,每年组织开展约200期研修、研习和培训;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本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研培计划;年度参与研培人数约2万人次。
二、实施范围、实施重点、研培学员和参与单位
(一)实施范围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的研培计划主要针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的本地区研培计划主要针对国家级及以下非遗代表性项目。
(二)实施重点
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工作要求,配合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继续将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作为研培计划实施重点,同时,积极开展传统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研培,探索并扩大其他门类非遗项目的研培工作。
1.传统工艺领域的研培工作重点面向面广量大、从业人员较多、有助于带动就业增收、培育品牌的项目。鼓励结合精准扶贫,面向国家贫困县开展整建制培训。
2.传统表演艺术领域的研培工作优先面向传统戏剧,优先面向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基层表演团体,鼓励开展整建制培训。
(三)研培学员
研培学员为列入实施范围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和相关从业人员,不包括爱好者和不直接持有技艺、技术的研究者。
其中,传统工艺领域的相关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相关项目的手工艺人,以相关项目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小微企业、老字号企业、作坊、合作社的管理、设计、研发人员。面向国家贫困县的传统工艺培训可包括拟通过从事相关项目增加家庭收入的普通人群。
(四)参与单位
研培计划主要委托本科高校实施,同时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参与。
1.本科高校和科研机构须具有较强的非遗相关领域研究、教学基础和能力;具有相应的教学场地、后勤保障能力和专门工作团队。
2.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主要面向贫困地区的普通从业人群开展培训。参与学校须设有相关专业,具有特色项目的教学、实践经验;具有相应的实训场地、后勤保障能力和专门工作团队。
3.企业和社会组织主要参与传统工艺领域的研培。参与单位须具有相关传统工艺产品研发基础,具有较强的设计和市场开拓能力。
三、工作内容
研培计划以研修、研习、培训为主要形式,同时包括项目研究、学员回访、展览展示、研讨交流等拓展内容。
(一)主要形式
1.研修
主要面向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其他具有较高水平的从业者、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旨在帮助传承人群激发创作潜能,丰富作品题材,拓展应用空间,解决发展难题,引导跨界交流与合作,培养非遗保护传承的领军人才。研修班要注意以“研”带“培”,充分发挥院校科研优势的引领作用。
研修班参与人数不超过20人,时长1个月左右。
2.研习
主要面向文化程度较高并具有一定研究、设计、创作能力的中青年传承人群。传统工艺领域的研习活动主要配合传统工艺工作站开展,围绕特定项目需求,利用院校和企业的研发力量与资源平台,帮助传承人解决作品创作、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中遇到的关键工艺和技术难题。
研习的组织形式和时长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需求确定。由院校组织的研习可以采取课题研究的形式;由企业、社会组织等实施的研习可以采取短期培训、驻站合作等形式。
3.培训
主要面向普通传承人群,帮助其强化对优秀传统文化和重要技艺的把握,拓宽眼界和知识面,提高学习和传承能力。培训强调“跟项目、整建制、成氛围”,提倡1个班围绕1个或多个有相通之处的项目,集中招收1个地区,如1个县、1个乡或几个企业、作坊、合作社的学员,以利在培训结束后学员之间能够相互交流,形成持续性的学习研讨创作氛围和集聚效应。
培训班参与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时长1个月左右。由技工院校实施的面向国家贫困县的传统工艺技能培训,可根据需要调整参与人数和培训时长。
(二)拓展内容
1.项目研究
参与院校和单位应对准备实施研培的非遗项目开展深入调研和理论研究,了解项目发展现状和传承人群的现实需求,深化对相关项目文化内涵和知识体系的认识,建立更加系统的学术支撑。
鼓励各参与院校和单位申报专项课题,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学术研究;鼓励设立传统工艺创意设计中心或非遗保护研究中心,建立实验室、大师工作室,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非遗相关学科专业教学科研水平。
2.学员回访
参与院校和单位应在集中学习结束后,对各期研培班学员开展不少于一次回访,进一步了解非遗项目保护传承现状和实际需求,评估教学效果,改进课程设置,总结研培经验,加强与学员及所在社区的交流互动。
3.成果展示
参与院校和单位应在每期研培班结束后,举办研培成果展示。传统工艺的研培成果可采用学员作品展等方式,传统表演艺术的研培成果可采用汇报演出等方式。文化和旅游部支持各参与院校和单位参与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和相关会演、博览会、交易会等。鼓励各参与院校和单位结合其他工作,拓展展示方式,传播研培成果。
4.跨界交流
鼓励参与院校或单位在研培期间,组织学员与学员,学员与设计师、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等开展跨界交流与合作;鼓励利用自身平台优势,组织优秀学员与其他国家的专家和遗产持有者开展国际交流。
鼓励参与院校或单位之间开展互访交流,优化课程设置,互补优势资源,合作编写教材,通过学术研讨会、交流会等方式分享经验。
5.定向合作
鼓励参与院校或单位在研培基础上,到学员所在地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或非遗研究基地、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培训基地等,建立与社区的长期合作。
鼓励参与院校或单位赴贫困地区参与扶贫工坊相关的讲习、培训、交流等活动,建立定向定点的帮扶合作。
四、课程体系与教学要求
(一)课程体系
研培计划的课程分为基础课程、拓展课程和实践课程三大板块。课程设置以“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为目标。
1.基础课程
着重帮助传承人群加深对非遗政策、传统文化和所持项目相关知识与技艺、技术原理的认识和理解。包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相关非遗政策文件解读;项目的文化内涵;项目的基础知识和重要原理;传统工艺重要技艺和表演艺术重要技巧的剖析等。原理讲解和分析,要作为教学重点。重要技艺、技巧剖析可采取代表性传承人或资深从业者专业演示、传授、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进行。原则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资深从业者的授课时长不少于总课时的20%。
2.拓展课程
着重帮助传承人群提高文化艺术修养,获取相关专业知识,增加对行业动态、社会需求的了解,促进解决关键技艺和创作难题。拓展课程可以选修课形式开设,包括与项目相对应的专业理论知识,企业管理、市场拓展、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和技能训练,案例研讨、实地考察以及行业间或地区间的互动交流。
3.实践课程
着重帮助传承人群将学习的新知识应用于实践创作,帮助其加深理解,融会贯通。传统工艺的实践课程主要包括传统工艺重要技艺和技能的研究和练习,以及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与设计师或工程师合作进行的作品创作。传统表演艺术的实践课程主要包括演员的表演实训、剧目排练、剧本创作和演出现场管理等。
(二)教学要求
在传统工艺的研培中,参与的本科高校要深入研究,找准相关项目保护传承的难点所在。要强化“用”的观念,注重帮助手工艺人获得和增强发现当地之美的眼光、看世界的眼光、捕捉需求变化的眼光,获得材料处理、功能设计等方面的科学知识。要安排较多课时,有针对性地开设包括素描在内的造型艺术和色彩原理等方面课程,强化专业训练,帮助传承人群了解和掌握实现创意的多种工具和方法,掌握进一步学习提高的路径。开设上述课程,有助于帮助传承人群激发并实现创意,提升研培成效。
各类研修、研习和培训班,均应根据项目和学员特点,分设若干小组。各小组均应有相关指导教师,以随时了解研培进展和学员需求,开展互动交流,促进实现研培目的。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合理制定教学计划
参与院校和单位应依据自身特色和优势,结合非遗项目需求,明确研培方向,并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报经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后实施。每期研培班都应指定专人安排授课内容,设置教学目标。授课教师以本单位师资为主,鼓励邀请相关领域国内外专家和相关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资深从业者授课。鼓励编制特色研培教材,鼓励形成本校或本单位特色研培项目。
(二)做好学员组织与遴选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参与院校和单位开展学员组织和遴选,有条件的参与院校和单位可提前赴项目所在地开展学员摸底和推荐。学员应优先选择非遗项目的主要流布区域,优先选择有较长从业经历、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人员。对整建制研培班或有特别需要的研培班,学员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可派专人跟班,协助管理。
(三)加强学员管理和后勤保障
参与院校和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班主任,统筹负责研培班的教学管理工作;应为学员使用图书馆、实验室、排练室等教学设施提供便利;应严肃教学纪律,加强安全管理。对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学员,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学员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并终止其参加研培。学业完成后,由参与院校和单位对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六、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是研培计划的组织单位,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按年度确定参与院校和单位,部署工作任务和重点,开展绩效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探索性的研培试点由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
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是研培计划的管理单位,负责会同本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推荐参与院校和单位,审核年度工作计划和研培班方案,协调招生组织,做好经费管理等。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在完成国家层面研培工作以外,应积极制定实施本地区的研培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组织开展研培计划。
各参与院校和单位是研培计划的执行单位,负责组建研培项目组,制定教学计划,做好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开展研究、回访、展示和宣传,逐步形成规范的研培工作体系。各院校应将研培任务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为本单位人员开展研培提供必要保障。
(二)落实经费保障
国家层面研培计划所需经费由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承担。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经费使用指标,做好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各参与院校和单位须建立研培经费的专项账户,按照规定做好经费使用。
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争取将本级研培计划所需经费纳入省级非遗保护工作经费。鼓励地方政府为本地区非遗传承人群研培提供资金支持。
(三)实施考核评估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年度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研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不再安排新的研培任务;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开展宣传表扬,推广优秀经验。
文化和旅游部适时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遴选工作扎实、效果突出的院校或单位,授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称号。
(四)加强业务指导
文化和旅游部建立研培计划咨询专家库、优秀课程库和学员数据库,为各参与院校和单位更好地利用校外资源提供便利;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和官方网络平台,形成信息报送制度,促进各地区、院校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共享;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交流,推动建立懂传统文化、懂非遗保护理论、善于教学实践的研培计划教师团队,为建立高质量的非遗保护工作队伍提供人才储备。